本文转载自:柬中时报
原标题:台湾网红“晚安小鸡”和“阿闹”被判入狱2年
(金边讯)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法官15日裁定,台湾网红“晚安小鸡”和“阿闹”犯有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,判处两年有期徒刑,每人罚款400万柬币(约1000美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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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指出,“晚安小鸡”本名叫陈能钏(31岁),“阿闹”本名叫鲁祖显(34岁)。他们来柬埔寨的目的是为了拍摄关于人口贩卖、凌虐、强奸和人体器官交易的造假影片。
法院指出,2月12日晚,“晚安小鸡”和“阿闹”在“晚安小鸡”的脸书专页直播,展示自己在一栋大楼被保安发现和殴打。13日,他们到西港“唐人街”再次直播,“晚安小鸡”在镜头前上演慌张逃跑,声称自己被人追捕和呼喊求救。
经过审讯后,主审法官援引《刑法》,裁定“晚安小鸡”和“阿闹”犯有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,判处两年有期徒刑。每人罚款400万柬币(约1000美元)。
昨日(15日)下午在记者会上,“晚安小鸡”和“阿闹”下跪道歉,希望柬埔寨当局给他们机会,利用自身的流量,拍摄真实的柬埔寨弥补过错。
无论如何,西哈努克省省长郭宗朗态度坚定表示,“晚安小鸡”和“阿闹”犯下严重错误,根据柬埔寨法律规定,他们必须承担法律责任。
郭宗朗表示,“晚安小鸡”和“阿闹”将被移送法办,刑满后才能驱逐出境。
“我认为这个问题非常严重,不能只是批评教育。如果我们原谅他们,那么接下来还会有人继续造假,抹黑柬埔寨形象。”郭宗朗说。